采购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项目名称: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承压类)资格认定考试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规定,从2022年6月1日起,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认定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规定,由考试机构承担考试相关工作。采购人因工作开展需要,拟采购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承压类)资格认定考试技术服务,择选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考试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南京市质量认证咨询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具备满足与所承担的特种设备相关考试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专业考评能力,同时具有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考场纪律规定、考评人员培训与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且有效实施。2. 自3月初至今,本项目已经过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均因符合要求的有效响应供应商或自愿参与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而终止,经核查,本项目的意向公示、磋商公告发布等程序合规,项目预算、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等内容均合规,原定今年4月24日开展面向我省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已推迟,严重影响了采购人的考试工作安排,引发考生较大社会反响。3. 本项目为特种设备类技能考试,对考场条件、设施装备及人员配备要求高,考务供应商需符合严格规范。今年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综合服务中心均主动参与。自2024年以来,该中心负责江苏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承压类)资格认定考试技术服务,履约验收达标且运作良好。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便于考生就近赴考,可有效协助采购人及时恢复本年度考试工作,并保障我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承压类)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推进。综上所述,论证专家认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承压类)资格认定考试技术服务具有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具有唯一性,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为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南京市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名称: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南京市质量认证咨询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C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100425802500A
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
联系电话:025-83312223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
联系电话:025-8363306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05室
联系电话:025-5281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