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文件中 第一章谈判邀请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增加:7.因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代表执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谈判地点现场参加谈判活动,并线上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最后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备注:1、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栏,投标人应作详细的文字描述说明,不得简单填写“均响应”、“完全响应”,否则,评标时将视为未响应。
现更改为:
备注:1、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栏,投标人应作详细的文字描述说明,不得简单填写“均响应”、“完全响应”,否则,评标时将视为未响应。
更正日期:2026年4月17日
1、其它内容不变
2、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3、供应商认为本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4、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者,请及时关注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的本更正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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