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航空护林站(泰安市航空应急救援中心) 拟对 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直-8型直升机驻防航空煤油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直-8型直升机驻防航空煤油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泰安航空护林站(泰安市航空应急救援中心)
三、采购预算(元):660,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直-8型直升机驻防航空煤油采购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签订的《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直升机靠前驻防保障协议》规定,需对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驻防泰安航空护林站(泰安市航空应急救援中心)(泰安大汶口直升机场)的1架直-8型直升机提供燃料保障。
该机型对燃料标准有专一特殊要求,并且国家消防救援局大庆航空救援支队采购的燃料(航空煤油(3号喷气燃料))是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供应的,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其下属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分公司是华东地区具备民航机场航油供应、储存、加注资质的专业航油供应单位,负责华东区域内机场航空油料统一保障(含泰安大汶口直升机场)。
根据《华东公司区域通用机场供油业务移交备忘录》的规定,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分公司区域内通用机场航空用油业务已移交给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航油集团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办理。
为了保障航油质量、安全性和航空飞行作业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中国航油集团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燃料。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中国航油集团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澳森南大街1号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苗绪民、贾立江、腾中建
九、公示期:2026年04月17日—2026年04月23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泰安航空护林站(泰安市航空应急救援中心)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38-6992101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监管部门:
联系人: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5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文方
联系电话:0538-6277518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275号B幢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