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澄清内容
我公司受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人工智能+智慧物流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4月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本项目技术评审采用暗标,提供出现公司名称的产品或证明材料可能会导致“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情况,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3卷技术标准与要求部分“11.6.4.1工矿高顶灯具安装高度需满足灯具最低点距离地面高度高于天车高度(立库区高于18米,除立库区外高于13米),布局如设计图所示,在所有灯具全部点亮时,人工作业区平均照度应不低于300Lux,货架区平均照度应不低于200Lux。灯具布局适配货架高度、巷道宽度与作业动线、现场作业区域无照明暗区。投标方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照度计算书及灯具选型报告。”、“11.6.5.1工矿高顶灯灯具采用吊管安装方式,吊管直径为20mm,壳体采用高质量压铸铝外壳,壳体应有防坠落设计,发光面无坠落物体风险。投标方应提供拟投标灯具的样品,招标人在评标现场对灯具的结构和制造工艺进行打分。”、“11.6.5.2 LED 光源品牌应选用欧司朗、飞利浦、美国科锐品牌之一,并提供有效报关/原厂证明。智能控制系统设备与灯具须为同一厂商产品。”、“11.6.5.4灯具所使用的LED光源、驱动电源及灯具必须符合相关的国际及国家标准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CCC认证,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cx.cnca.cn/)官网可查,并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制造商公章);所使用的标准和技术参数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应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11.6.5.5整灯光效不低于160Lm/W,灯具1万小时光衰小于5%,并提供采用的LED光源LM80报告。”、“11.6.7.2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软件需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及CE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制造商公章),并对智能设备使用的软件提供3年免费升级服务。主要智能设备具有第三方测试报告(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制造商公章)。”“11.6.7.3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公司需提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制造商公章)。”、“11.6.7.4投标方应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类似项目智能化照明业绩合同不低于3份的证明材料。”、“11.6.8.1投标方应提供以下文件给招标人:智能照明系统安装施工示意图、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各三套。”等技术要求与前附表要求技术部分暗标矛盾,前后文不一致,以前附表要求为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样品,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给采购人确认。
其它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恕不另行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中车株机公司研发综合大楼;
联系人:陈丽媛;
电 话:0731-284642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包重毅(项目负责人)、王凯群、邹纯标;
电 话:0731-84511450、1807318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