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中南研究院郴州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答疑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联通中南研究院郴州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答疑澄清根据投标人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提问提交情况,对中国联通中南研究院郴州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以下问题进行澄清:
问题一:中国联通中南研究院郴州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提疑问题如下: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不少清单名称跟项目特征不匹配的情况且项目特征描述不全,请招标人核查并修改。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4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国联通中南研究院郴州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而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与计价软件中的项目名称均为“中国联通中南研究院郴州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二者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3. 投标报价中的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是否与招标人提供的扫描件-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20260323)PDF文件的列出的数量、材料(设备)编码不需要保持相同?表中“电梯”缺少单位。请招标人明确。
答:1.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以“中国联通中南研究院郴州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为准。
3.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中的数量、材料(设备)编码不需要保持相同。电梯单位为部。
问题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后版本)第225页“材料设备一览表”的填报要求: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规格确定投标报价。但是该表格中有很多材料是批量式的,对于品牌的填报没有问题,但材料价格的填报不太能实现,比如第46项管道阀门,阀门有各种型号,不同材质,无法就“管道阀门”来报价,我方的问题是:1、能否在该格式基础上加两列,用做单位和单价;2、对于无法明确填报单价的批量式材料,在单价栏填写“详见报价文件”? 请予明确答复。
答:“材料设备一览表”为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内容,无需填报品牌及单价。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示有出入的地方,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2号(五岭广场东南侧);
联 系 人:吴冬霞;
电 话:0735-2122722;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1908;
联 系 人:王敏、谭龙江、张进进、吕洁、郭钰、刘星;
电 话:18692269906、17775772681。
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晋宁路13号
电 话:0735-333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