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9.3条、第10.2.1条、第12.1条中关于计价办法等引用依据(标准、文件等)。
现更正为:第1.9.3条、第10.2.1条、第12.1条为“…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号)、2025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文件执行。人工费基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进行预算编制…”;
第12.3.1条为“…按2025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相关文件及其补充解释规定计算工程量…”。
2、各投标单位参与磋商人员须单独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开标现场提交,并凭此参与磋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版的招标文件已重新发至各投标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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