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八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2(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四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八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四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无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中标价为基准价计算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下浮15%收取。中标人须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或现金)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非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被废标或取消,中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八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 0 | 无 |
| 2 | 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四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 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方式:0763-3463739
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0号
联系方式:0763-3390271
项目联系人:严丽仪
电 话:0763-3390271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