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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滩面再生水利用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金台区 发布日期:2026-05-15

项目概况

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滩面再生水利用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9层0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XD)-2026-010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滩面再生水利用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滩面再生水利用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701.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滩面再生水利用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滩面再生水利用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龙丰滩面再生水利用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度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2026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9层0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花园D区2号楼1单元7楼701室现场纸质版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团结花园D区2号楼1单元7楼701室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领取磋商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模糊不清按无效文件对待);

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渭河综合治理保护中心

地址:金台区蟠龙镇闫家村

联系方式:0917-3520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85号轩苑世家星城4幢2单元1503号

联系方式:0917-3618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618894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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