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项目(建筑垃圾堆填场)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8款,工程总承包项目加分项设置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加分项评分设置(含类似业绩、奖项和发明专利、信用等加分项),拆分设置设计类与施工类企业加分权重,其中施工企业加分权重为70%,设计企业加分权重为30%。系统将自动将加分项总分值及细分项分值进行拆解与组合,并根据同样的计分规则赋分与评分。”的规定,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标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00-70分)其中:设计业绩(0.0-20分),施工业绩(0.0-50分)”,修改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00-70分)其中:设计业绩(0.0-21分),施工业绩(0.0-49分)”。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了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监督部门: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43-7721790
招 标 人:保靖绿建渣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迁陵镇产业开发区综合体大楼四楼
联 系 人:王蒙
电 话:18373169060
招标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朝阳路6号(朝阳大厦)1栋304室
联 系 人:符君莲、王淑君
电 话:13789331266 0743-852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