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392,504.92 | 文物保护建筑修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2,428,939 |
3.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省外入湘企业已按规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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