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81263250010000005-JDG2026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核心区规划环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部分 第4项 |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水工环地质中级职称的得1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县市级荣誉的得1分。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清晰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1、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工环地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工环地质中级职称的得1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县市级荣誉的得1分。 注:须提供人员证书清晰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2 | 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部分 第5项 | 1、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工环类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工环类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10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与地图编制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各1人,全部具备的得3分,每少一个专业扣1分,最高得3分。 3、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岗位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4、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 注:同一人同种类型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清晰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工环地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生态环境类或水工环地质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可得10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 3、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多可得2分。 注:同一人同种类型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清晰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3 | 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部分 第13项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服务保障措施,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方法、服务效果,综合评定打分。 1.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方案合理、科学的,得4分; 2.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方案较合理、较科学的,得3分; 3.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方案欠合理、欠科学的,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服务保障措施,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方法、服务效果,综合评定打分。 1.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方案合理、科学的,得7分; 2.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方案较合理、较科学的,得5分; 3.针对本项目后续服务保障措施方案欠合理、欠科学的,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此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瑞安市毓蒙路1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厉纪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16663324
质疑联系人:张海雷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11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瑞安市银座广场A幢2单元29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彭秋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06470760
质疑联系人:郑珉芝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628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