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教师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65号-ZWZB20260518-036-2
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教师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7600
最高限价(元):10076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之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
(4)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5)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8)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2(长春净月采购中心)开标室-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泽学校
联系方式:18443117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
联系方式:0431-8800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鑫明、周兴清
电 话:0431-88008885
初审: 韩鑫明
复审: 王彬
终审: 周兴清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