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1,433,363.68 |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石峰校区北院 5#栋 7#栋宿舍北面道路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433,363.68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