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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心医院一体化智慧后勤综合管理设施设备平台第2次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6-05-29
长沙市中心医院一体化智慧后勤综合管理设施设备平台第2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SCG-202512260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一体化智慧后勤综合管理设施设备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30 17: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更正为: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序号

项目

权值的取值

1

价格

50.0%

2

技术

32.0%

3

商务

18.0%

4

其他

0%

Σ(1+2+3+4)=1

100%

报价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投标报价

以经评委会-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 公式计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X价格权值.

: 注: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50.0

技术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技术要求响应程度

1、投标文件中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的,不计分;

2、标“★”号项技术参数要求为实质性响应参数,不可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3、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满分。标注“▲”号项技术参数要求中配置不详、参数不清、有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处扣1分,其他技术参数要求中配置不详、参数不清、有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同为负偏离。

4、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 ①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配置不详,产品性能或技术参数不清楚或缺漏项。 ②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证明文件(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官网截图等产品生产企业公开发布资料)。

5.0

2

产品配置与功能选型

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配置的合理性、技术成熟度、设备运行稳定性、安全可靠性、产品选型配置完善性进行介绍,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估设备的性能及先进性、质量可靠性、其功能与配置的合理性,满分5分,缺项每项扣1分,不合理或不完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5.0

3

项目技术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架构设计与兼容性、②可靠性设计、③可扩展性、④运维管理等内容,方案与现有系统融合度高,网络与存储规划合理,具备清晰的冗余、容错与数据保护机制,便于未来扩展及监控的计10分,缺漏项的每项扣2.5分,欠完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注:欠完善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存在错别字等情况。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10.0

4

产品演示

投标供应商结合采购人建设内容及踏勘情况(自行踏勘)提供演示文件,演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书4.2.3冷热站运行监测-中央空调模块;4.2.5一站式调度中心建设模块;4.2.9二级库房智能管理模块.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演示文件进行评审:方案完整、先进、可拓展性强、完全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计12分;方案较为完整、较为先进、可拓展性一般、有医院现状情况分析,比较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计7分;方案不完整、不先进、可拓展性差、有医院现状情况分析,勉强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计3分;无医院现状分析或不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视频演示资料以U盘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迟到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演示资料。请制作视频演示文件以“演示资料附件+单位名称 ”命名,按照“演示”+“评分顺序”的方式进行命名,如“演示1”、“演示 2”……等;投标人需使用真实软件的系统运行操作演示,不得使用PPT、Demo等演示方式。投标人提交分辨率不大于1080P、视频格式为MP4格式的视频文件,视频文件及其视频播放器应当一同提交,总容量大小不得超过2000M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0

商务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权值

1

类似业绩

投标人或所投软件开发商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包含以下功能1-9项中任意三项(含)或以上:①智慧后勤类平台软件,②综合能耗监测类,③给排水运行监测类,④维修派单类,⑤电梯运行监测类,⑥医用气体监测类,⑦空调运行监测类,⑧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类,⑨物联网建设类);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计5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票(发票金额全额或部分金额都予以认可)和验收证明资料,如合同内容中不能体现以上功能的,则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5.0

2

质保期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每承诺延长一年质保期得5分,本项最高10分。

10.0

3

服务团队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专职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

每提供 1 名有效在岗人员计 1 分,本项最高计 3 分。

(证明材料要求):

1、同一人员拥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

2、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 查询截图、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 1 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材料不全、无法核验或非本单位人员,不予计分。

3.0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二、服务要求-5.安装要求:▲5.5中标人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派驻的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安装的资质或资格证书,服从院方管理,工作时若发生任何劳动纠纷、工伤、工亡事故或意外伤害、伤亡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正为:▲5.5项目实施中如涉及需有安装资质要求才能实施的工作,投标人应安排具备相应安装资质或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服从院方管理,工作时若发生任何劳动纠纷、工伤、工亡事故或意外伤害、伤亡等,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五、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视频演示资料以U盘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迟到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演示资料。请制作视频演示文件以“演示资料附件+单位名称 ”命名,按照“演示”+“评分顺序”的方式进行命名,如“演示1”、“演示 2”……等;投标人需使用真实软件的系统运行操作演示,不得使用PPT、Demo等演示方式,投标人演示附件的总内存控制在3000M以内,单个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视频格式须采用MP4(暴风影音能打开),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为:6.提供演示资料。请制作视频演示文件以“演示资料附件+单位名称 ”命名,按照“演示”+“评分顺序”的方式进行命名,如“演示1”、“演示 2”……等;投标人需使用真实软件的系统运行操作演示,不得使用PPT、Demo等演示方式。投标人提交分辨率不大于1080P、视频格式为MP4格式的视频文件,视频文件及其视频播放器应当一同提交,总容量大小不得超过2000M ,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6-01-23 09:00 2026-06-23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1-23 09:00 2026-06-23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6-01-23 09:00 2026-06-23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谭老师
电 话:0731-85668012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莉梅
电 话:17752867271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 128 号天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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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1. (0527更正稿)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6 年5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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