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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高新区(洪江区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 提质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EPC-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6-05-29

洪江高新区(洪江区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 提质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中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洪江高新区(洪江区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 提质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标段)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一、内容

1、问题:本项目设计业绩指标中要求的管径指标在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上均未体现的,请问提供图纸体现管径的是否可以作为业绩指标证明材料? 2、 施工业绩牵引指标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3米”,请问该项目施工业绩指标是否只要满足污水或雨水或排水管径要求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即可。 3、请问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答:1、设计业绩管径指标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本项目施工业绩指标仅认可污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的达到招标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问题1、本次招标挂网附件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不全,缺CAD全套图纸,能否请招标人提供?另能否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可研报告?

答:招标附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问题:由于招标文件并未明确对授权委托人的要求,问:授权委托代理人可否为除项目经理外的,本单位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正式在职人员?

答:招标文件对授权委托人无强制要求为项目经理,具体规定及要求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hnsggzy.com/#/projectHome)中“使用帮助”的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查阅及到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领取答疑澄清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不一致处以本公告和最新发布的澄清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址:湖南省 ·怀化市 ·洪江市 ·怀化市洪江区

人:王位琳

话: 18274592789

真:/

电子邮件:481357327@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中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正清路666号

项目负责人:邱怡嘉

项目组其他成员:唐周、罗海涛

话:15869910452

真:0000000

电子邮件:429544177@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怀化市洪江区

话:0745-76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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