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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市政部分(景区连接道路、旅游停车场)

招标公告 湖南 湘潭 发布日期:2026-06-02

湖南省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市政部分(景区连接道路、旅游停车场)(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省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市政部分(景区连接道路、旅游停车场)(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湖南省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资[2024]5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9800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林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浏阳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市政部分(景区连接道路、旅游停车场)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

2.3项目基本情况:改造景区连接道路、旅游停车场并完善安全防护等配套服务设施。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招标上限价:19533869.17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市政综合工程:

单项合同额1953.39万元;

单项合同额1953.39万元;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150 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7-31,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12-28

2.6 质量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招标范围

改造景区连接道路、旅游停车场并完善安全防护等配套服务设施。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76.7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76.7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上发布。

10.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二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话:0731-83905748

真:/

电子邮件:94692704@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林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址: 浏阳市关口街道国际烟花贸易大厦101003

项目负责人:饶德成(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兰婷(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话:13974988782

真:0731-83163599

电子邮件:516951258@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1710

话:0731-836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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