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广寒坪抽水蓄能电站C173-1复建道路工程澄清公告(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攸县广寒坪抽水蓄能电站C173-1复建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207-1-a-C20混凝土截水沟、排水沟单位“m3”修改为“m”。
二、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攸县交通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攸县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