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精装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精装修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湘潭 发布日期:2026-06-17

各潜在投标人:

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公寓及配套服务用房精装修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6年06月1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本次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和每项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综合单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是否可以作为资格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使用?若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和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无法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是否可以提供能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的结算审计报告或工程量清单或竣工图或业主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问题1回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4条款执行。

问题2:关于图纸的提疑:1.《云西府-消防设计》,其中消防救援窗口处设置为客厅,并且摆放沙发,是否满足消防的要求。

问题2回答:不影响消防救援。

问题3:关于图纸的提疑:2.各楼层的走道及电梯厅,以批荡线呈现,是否不在招标范围之内,且无走道电梯厅的立面图纸。如不在招标范围之内,是否相关的线槽、消防管以及完善好,并已经接驳到各房间内。

问题3回答:各楼层的走道及电梯厅不在招标范围内,仅2楼公区吊顶局部改造。过道墙面仅做入户门墙面涂料装饰。仅做户内消防改造。

问题4:关于图纸的提疑:3.招标正文中,并未见到第七章,第一节·1.2条中所提及相关附件及图纸,需补充现场临水临电等相关点位图纸。

问题4回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问题5:关于图纸的提疑:4.未见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可提供总平面图,以便于规划临时堆场临时加工场地。

问题5回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问题6:关于图纸的提疑:5.现场是否提供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可提供设备台数。

问题6回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

问题7:关于图纸的提疑:6.现场是否提供办公场地及工人宿舍。

问题7回答:不提供,投标人综合考虑。

问题8:关于图纸的提疑:7.项目8层空中花园,未见顶面墙面装饰图纸,需补充相关图纸。明确施工材料等。

问题8回答:顶面墙面不在招标范围。

问题9:关于图纸的提疑:8.是否可补充项目各区域效果图。

问题9回答:见施工图设计要求。

问题10:合同的提疑: 1.“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第5.5款”: 建议优化为“发包人如需调整承发包范围,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增加工作内容的,按合同变更程序估价并调整合同价;减少工作内容的,应相应核减价款并补偿承包人合理停工损失及退场费用。"

问题10回答: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执行。

问题11:合同的提疑:2.“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对于发现文物、化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而导致的停工发掘,工期予以顺延。

问题11回答: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执行。

问题12:合同的提疑:3.“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工期·第4款”: 将政策性停工、环保管制停工等政府强制行为全部排除在工期顺延之外,承包人对此完全无法控制。 建议优化“因政府主管部门发出的强制性停工令(含环保限停工、安全整治停工)、停水停电超过连续48小时、或发包人分包工程交叉施工导致工面移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应书面予以确认。”

问题12回答: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执行。

问题13:合同的提疑:4.“专用合同条款 · 16.2.2”: 发包人无需经司法或仲裁确认,仅凭自行认定即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款,且仅需发出通知单(不需承包人确认),实质赋予发包人单方执法权。 建议优化“发包人认为存在违约情形,应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承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提交争议解决机制。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方可扣款。未经上述确认程序,发包人不得单方直接扣款。”

问题13回答: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执行。

问题14:合同的提疑:5.“专用合同条款 · 16.2.2(5)”:发包人可凭自我判定进度延误直接终止合同,无需给予整改期;"其他标段进度滞后"的连带责任边界模糊,易被滥用。 建议优化为:"进度延误超过30天的,发包人可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少于14天。承包人在整改期内提出书面纠偏方案并获批准的,发包人不得据此解除合同。整改期满仍不达标,方可解除合同并按实际损失合理分担赔偿责任。

问题14回答: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执行。

问题15:合同的提疑:6.“合同协议书·三、质量标准·第2条(3)款”:固定50万违约金不区分责任归属(设计问题、甲供材料质量等均可触发);"预期损失"无限扩大赔偿边界,承包方潜在敞口极大。 建议优化为:"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导致一次性验收未通过的,违约金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X%(双方协商确定),且以发包人实际损失为上限。因设计缺陷、甲供材料质量或发包人指令错误导致的,承包人不承担此项违约金。"

问题15回答: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执行。

问题16: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标题的“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为:“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精装修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公寓及配套服务用房精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4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精装修项目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公寓及配套服务用房精装修工程2605-430101-04-01-569641”,两处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问题16回答:本项目“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为:“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精装修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长房云西府D2#栋保障性住房公寓及配套服务用房精装修工程(标段名称)”。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6日09:00:00(北京时间)。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