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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吉兴乡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设备购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木兰县 发布日期:2026-07-06

项目概况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27]YZGC[XJ]20260001

项目名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97,4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设备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4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医用电解质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2,000.00 -
1-2 其他医疗设备 医用检验仪器用制水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 -
1-3 其他医疗设备 尿液分析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510.00 -
1-4 其他医疗设备 医用检验离心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150.00 -
1-5 其他医疗设备 便携式心电图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1,800.00 -
1-6 其他医疗设备 便携式DR工作站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14,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进口产品除外),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2026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木兰县吉兴乡卫生院

地址:哈尔滨市木兰县吉兴乡吉兴村陈家屯

联系方式:15765550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武威路s7-6

联系方式:0451-51955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451-51955545

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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