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623202600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江县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7-16,更正为:2026-07-20。
1、原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1 14:30:00时,更正为:2026-07-24 14:30:00 时。
2、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7-21 14:30:00时,更正为:2026-07-24 14:30:00时。
3、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 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供应商完成调查,提交调查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与“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 3.3.2商务要求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 付款进度安排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进度款,供应商完成调查,提交调查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尾款,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以及“第七章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供应商完成调查,提交调查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三者内容描述不一致。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 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三)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进度款,供应商完成调查,提交调查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尾款,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磋商文件 “第七章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进度款,供应商完成调查,提交调查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三者内容描述一致。
4、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无 | |||
现更正为: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 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普查对象与标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 | |||
5、请各供应商下载修改后的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40万元。
2.本项目采购需求和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编号:51062326210200007055[2026]00117;监督投诉单位:中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8-7251726,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38号。
名称:中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60号
联系方式:蒲先生 0838-7255031
名称: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8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 028-85236646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85236646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