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MDG-G2026-00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步入式低气压试验箱等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3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四章 招标产品清单及有关说明——七、付款方式更正为:
7.1 预付款保函安排
7.1.1保函提交义务: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独立见索即付保函原件,保函受益人仅为买方;卖方未按期提交合格保函的,视为卖方根本性违约,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全部款项、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7.1.2 保函担保金额:保函担保金额为本合同设备总价款的 60 %,为银行最高赔付限额。若合同通过变更、增补设备导致总价款上浮超20%,卖方应在变更协议签订7日内同步上调保函对应金额;价款下调可协商降低保函额度。
7.1.3保函有效期:自保函正本送达买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30日。若保函载明固定到期日,卖方应至少在该到期日前30日办妥保函延期手续或重新开立保函。卖方拒不延期的,买方可直接全额索赔保函金额。保函有效期届满(含顺延有效期)且买方无索赔的,买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函原件退还卖方。
7.1.4费用承担:开立、延期、调整保函产生的全部银行手续费、保证金成本,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7.2 付款进度安排
7.2.1合同生效且收到卖方保函后30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预付款。
7.2.2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结束,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全额有效发票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
(二)、第五章 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第四条 付款方式更正为:
4.1 预付款保函安排
4.1.1保函提交义务: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经买方认可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独立见索即付保函原件,保函受益人仅为买方;卖方未按期提交合格保函的,视为卖方根本性违约,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全部款项、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4.1.2 保函担保金额:保函担保金额为本合同设备总价款的60 %,为银行最高赔付限额。若合同通过变更、增补设备导致总价款上浮超20%,卖方应在变更协议签订7日内同步上调保函对应金额;价款下调可协商降低保函额度。
4.1.3保函有效期:自保函正本送达买方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30日。若保函载明固定到期日,卖方应至少在该到期日前30日办妥保函延期手续或重新开立保函。卖方拒不延期的,买方可直接全额索赔保函金额。保函有效期届满(含顺延有效期)且买方无索赔的,买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保函原件退还卖方。
4.1.4费用承担:开立、延期、调整保函产生的全部银行手续费、保证金成本,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4.2 付款进度安排
4.2.1合同生效且收到卖方保函后30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60%的预付款。
4.2.2设备、材料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并安装结束,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全额有效发票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货款。
更正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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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康文路17号
联系人:肖潇
联系电话:025-69655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联系人:朱志云、高雅婧、杨扬
联系电话:84531057、84532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志云、高雅婧、杨扬
电话:84531057、8453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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