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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新华区 发布日期:2026-07-13

项目概况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6-0622

项目名称: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9.5471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5471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6-0622

2、项目名称: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9.54710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9.547107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稻香路、新兴路、矿工路消防救援站。供应商负责食材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米类、面类、油类、调味品类、干货类、蛋类、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冻品类、饮料牛奶类、包装食品类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供货采购清单为准。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确保食材质量合格。

5.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一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7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登记)证。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页面需显示查询日期,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有股东及出资信息必须显示“详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10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14日至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将“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pds1763751378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且加盖真实有效的公章,逾期将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3、信息服务费:500元(缴费方式:转账;收款单位: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淮河路支行;账号:411062500018000805063)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0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宏升国际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8月0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宏升国际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35016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226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187375885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登记)证。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页面需显示查询日期,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有股东及出资信息必须显示“详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10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4日  至 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方式:2、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将“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pds1763751378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完整且加盖真实有效的公章,逾期将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3、信息服务费:500元(缴费方式:转账;收款单位: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郑州淮河路支行;账号:411062500018000805063)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宏升国际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350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226号        

联系方式:白先生 18737588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            

联系方式:陈女士 1930375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930375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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