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望花区小学新建食堂工程(望花区雷锋第二小学、望花区富邦小学)更正公告

望花区小学新建食堂工程(望花区雷锋第二小学、望花区富邦小学)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望花区 发布日期:2026-07-13
 
望花区小学新建食堂工程(望花区雷锋第二小学、望花区富邦小学)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全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404-0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望花区小学新建食堂工程(望花区雷锋第二小学、望花区富邦小学)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极端天气影响,为保障投标人及评审专家人身安全,响应防汛应急通知,本项目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请投标人知悉。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10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望花区教育局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3号
联系方式:18242300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全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青年路西段抚顺市途顺运输有限公司院内右手边屋
联系方式:024-5388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24-53889666
附件: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