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9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9年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四章评标 详细评审技术部分(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类型:修改
原文:
| 2023年1月1日至今委托人作出的综合评价(季度或半年度或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文件 (10.0分) | 投标人承担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核业务,提供委托人2023年1月1日之后作出的综合评价(半年度或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文件,最高不超过5份。每提供一次考核评价为优(或类似为优)的,得2分;每提供一次考核评价为良(或类似为良)的,得1.5分;每提供一次考核评价为中或合格(或类似为中或合格)的,得1分;以上累计最高得10分,如投标人提供5份以上的,仅按照从优、良、中或合格的顺序对前5份进行评审打分。备注:未做优良中差考核的按排序排名考核的,前1/5的视为优,中间3/5的视为良,最后1/5的视为中(或合格),如委托人明确为不合格的,不得分。需同时提供①委托人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和②委托人对应的评价(考核)办法,否则不得分。 |
现文:
| 2023年1月1日至今委托人作出的综合评价(半年度或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文件 (10.0分) | 投标人承担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核业务,提供委托人2023年1月1日之后作出的综合评价(半年度或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文件,最高不超过5份。每提供一次考核评价为优(或类似为优)的,得2分;每提供一次考核评价为良(或类似为良)的,得1.5分;每提供一次考核评价为中或合格(或类似为中或合格)的,得1分;以上累计最高得10分,如投标人提供5份以上的,仅按照从优、良、中或合格的顺序对前5份进行评审打分。备注:未做优良中差考核的按排序排名考核的,前1/5的视为优,中间3/5的视为良,最后1/5的视为中(或合格),如委托人明确为不合格的,不得分。需同时提供①委托人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和②委托人对应的评价(考核)办法,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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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33室
联系方式:82112737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82086558、28866163
项目联系人:林欣(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82086558、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