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368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中学科技实验楼及宿舍消防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由于沈阳市出现暴雨等恶劣天气,本项目延期开标。开标时间(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07-15 10:00:00;其他内容无变更。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08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远程在线解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二次(含)以上报价应在二次(含)以上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含)以上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实验中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9号
联系方式:024-86233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南十一马路3门
联系方式:024-3103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024-3103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