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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整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沅陵县麻溪铺镇敬老院、沅陵县筲箕湾镇敬老院)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6-07-13

沅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整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沅陵县麻溪铺镇敬老院、沅陵县筲箕湾镇敬老院)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7-13

 沅陵县民政局 沅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整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沅陵县麻溪铺镇敬老院、沅陵县箕湾镇敬老院)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沅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整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沅陵县麻溪铺镇敬老院、沅陵县箕湾镇敬老院)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GXM2026431222000015

3、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6-YL-ZFCG003

4、采购项目预算: 1063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01

沅陵县乡镇敬老院消防整改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沅陵县麻溪铺镇敬老院、沅陵县箕湾镇敬老院)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1063000.00元

1063000.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无在建承诺。

3)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持有相关专业合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合格培训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为该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年0713日至 2026年0720,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县教师新村14栋1单元101)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磋商公告(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并附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邮箱。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410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为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沅陵县教师新村14栋1单元101)。

3、开标时间:202607241000分(北京时间)。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郭先生

2、电话:0745-4224499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沅陵县民政局

2)地  址:沅陵县辰州西街25号

3)联系人:郭先生

4)电  话:0745-4224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沅陵县教师新村14栋1单元101

3)联系人:毛女士

4)电  话:18107451781 

 

附件一:

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 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     小型□    微型□

 

 (单位) 名称 (盖章)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参加(             的(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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