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肌骨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经颅磁刺激仪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3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2023]0196号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肌骨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经颅磁刺激仪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3]0196
3、项目内容:肌骨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谢军飞
6、联系电话:13873898006
7、供应商来源:√公告邀请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24600.00元
大写:柒拾贰万肆仟陆佰圆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甲方验收调试运行正常后凭验收证明单及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六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格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0月25日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0-2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公章)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谢军飞 委托代理人:王毅清
电 话:13873898006 电 话:13787273838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80016383320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