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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八标段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等11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3-11-27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GK-20231016001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世纪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八标段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等11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31016001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八标段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等11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部分 1 258755.57
 合计金额小写: 258755.57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伍万捌仟柒佰伍拾伍元伍角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八标段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等11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总价:人民币258755.57元,大写:贰拾伍万捌仟柒佰伍拾伍元伍角柒分

此金额为该标的第二年增补金额,具体金额按各学校补充协议为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9-26 —— 2024-09-25

3.2 履行地点: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南雅双语实验中学、砂子塘魅力之城小学、育新第二小学、长塘里阳光小学、长郡双语雨花中学、悦东方小学、砂子塘嘉汇小学、雅礼雨花中学、砂子塘启新小学、枫树山明异小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本项目服务期三年,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5日,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2)按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688.8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1、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保障服务中心代表全区下属各二级机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与中标人签订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由各学校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协议。2、结算方法2.1付款人:由各学校自行支付。2.2付款方式:具体金额根据学校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3、按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约定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688.8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688.8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688.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4、此合同金额为为三年总金额的平均合同金额,具体结算金额以与各学校签订的补充协议及《雨花区教育系统内单位购买物业服务人员前置审批表》为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流塘支行(深圳世纪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666743373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履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本项目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投标文件及补充协议履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以2023年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2023年9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该合同为2023年长沙市雨花区教育系统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第二标段雨花实验中学等12所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增补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89号英维创新大厦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南山大道3186号明江大厦C单元五层506室
法定代理人: 王志鳌 法定代理人: 张朔
委托代理人: 谭振宇 委托代理人: 李双
电话: 0731-84127125 电话: 18273120306
传真: 0731-84127125 传真:

附件列表
  1. 招标文件正文.pdf
  2. 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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