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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安保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3-12-13

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安保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430号-1
采购人(全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3430号
3、项目内容:安保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黄慧娟
6、联系电话:07318547151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630880
大写:贰佰陆拾叁万零捌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12月13日,完成日期:2024年01月30日。总日历天数:48天。
2、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3、方式:按合同执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
验收方式:共同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年有效投诉不超过4起;无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服务满意度90%;服务质量必须满足质量管理国家及省、市、区标准的管理内容。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12-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智毅法定代表人:陈建宏
委托代理人:杨波委托代理人:侯振兴
 话:0731-85471549 话:15377319577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莲湖重建地18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城支行
  号:19010270092000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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