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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2023.6.20分局网络信息化维护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01-04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230625006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6.20分局网络信息化维护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0625006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6.20分局网络信息化维护 硬件运维服务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249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49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肆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税率

设备采购第一年

1

天网利旧相机及快速布防智能相机安装

定制

中移集成/河北

500

100

50000

6%

2

防水配电箱

cktt-1

中大金美/湖南

100

150

15000

13%

3

快速布防智能相机

DHIPCHFW54XYZF1Y—ABCG

大华/浙江

100

1000

100000

13%

4

4G流量卡

定制

中国移动/湖南

100

700

70000

6%

5

公网对讲机

PNC380

海能达/广东

120

1098

131760

13%

6

精密空调

HF-125LW/TS06SZJDA2

海信/山东

2

32000

64000

13%

7

无人机

Mavic3Pro

大疆/广东

1

4500

4500

13%

8

机房净化一体机

X86C

352/北京

1

1800

1800

13%

9

熔纤机

T601C

住友/上海

1

3800

3800

13%

10

等离子焊接切割一体机

LGK-120PLUS

上海沪工/上海

1

6000

6000

13%

11

充电角磨机

GWS18V-10

博世/浙江

1

3000

3000

13%

12

便携式音响

U12

山水/广东

1

3000

3000

13%

13

音响

普乐之声T15

天龙/上海

1

2000

2000

13%

14

便携激光投影仪

三色激光N1UItra单机

坚果/广东

1

2000

2000

13%

15

机械键盘

Mx3.0s

CHERRY樱桃/广东

4

150

600

13%

16

显示器

VS19013

优派/上海

6

1600

9600

13%

17

硬盘阵列

ORICO9558T3-GY-BP

奥睿科(ORICO/广东

2

1000

2000

13%

18

固态硬盘

MZ-77E4T0B

三星/北京

2

2000

4000

13%

19

蓝牙鼠标

M650

罗技/上海

4

80

320

13%

20

网络监控测试仪

工程宝GD008

格度/浙江

1

1500

1500

13%

21

光纤收发器(25KM

HTB-3100A/B-25KM

netLINK/北京

5

600

3000

13%

22

光纤收发器(40KM

HTB-3100A/B-40KM

netLINK/北京

5

800

4000

13%

23

光纤收发器(80KM

HTB-3100A/B-80KM

netLINK/北京

1

1400

1400

13%

24

硬盘录像机

DS-7716N-E4-V3

海康威视/浙江

2

2000

4000

13%

25

监控硬盘

ST4000HKVS001(标配)

海康威视/浙江

5

800

4000

13%

26

监控硬盘

DS42HKVS-78(标配)/监控盘

海康威视/浙江

5

1000

5000

13%

27

网络解码矩阵

TL-IVMS

腾联/广东

1

28000

28000

13%

28

便携式笔记本

DS-AXF130N-W10E/3060

海康威视/浙江

1

3500

3500

13%

29

打印机硒鼓

PR-CC388AR

天威/广东

10

180

1800

13%

30

打印机墨水

T672

爱普生/广东

5

600

3000

13%

31

SD

TL-SD128L

普联/广东

40

200

8000

13%

32

CD刻录光盘

CD-R

索尼/北京

2

100

200

13%

33

DVD刻录光盘

DVD

索尼/北京

2

100

200

13%

34

千兆路由器

D12

美科星/广东

5

300

1500

13%

35

电池

58B

南孚/福建

3

300

900

13%

36

电池

78B

南孚/福建

3

300

900

13%

37

电池

9V

南孚/福建

2

200

400

13%

合计报价

544680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税率

服务采购第一年

一、人员配备

1

项目经理

/

按项目要求配备

中移集成/河北

1

240000

240000

6%

2

维护工程师

/

按项目要求配备

中移集成/河北

4

150000

600000

6%

3

软件工程师

/

按项目要求配备

中移集成/河北

1

250000

250000

6%

4

室外视频维护工程师

/

按项目要求配备

中移集成/河北

1

150000

150000

6%

5

信息化管理人员

/

按项目要求配备

中移集成/河北

3

150000

450000

6%

6

备品备件、耗材费用、网络安全培训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等

定制

中移集成/河北

1

55320

55320

13%

二、车辆配备

7

四驱越野车

/

BMW6475GS

华晨宝马/北京

1

70000

70000

6%

8

新能源电动面包车

/

JHC5032XXYBEVM1

远程汽车/四川

1

50000

50000

6%

9

液压举升专项作业车

/

CLW5072JGK6HX

程力专用汽车/湖北

1

80000

80000

6%

合计报价

194532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04 —— 2025-01-04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n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保险费等,由于在交货前的运输过程中因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购买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在运输及交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及造成第三方损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的货物运输险及运输责任险等一切险。

n交货方式: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续签。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付形式: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条件:每个考核季度结束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科信部门按考核标准的计分办法进行季度考核打分,每季度考核按 100 分进行综合评分,每 3 个月为 1 期,在每期结束 45 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季综合考核评分情况支付当期的维护款,当期综合考核分数为期内 3 个月的平均分。当期综合评分结果 95 分以上(含 95 分)按每期满额支付金额支付,60-95 分(不含 95 分)按得分比例支付当期维保服务费,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不支付当期维保服务费。连续三个季度考核评分未达到 95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付款方式:设备采购分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在当年合同签定采购到位并初验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合同中设备采购费用,当年合同的剩余总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季度分4次支付;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整体款项按季度支付,共12次。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888801510000281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三年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七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n验收要求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n验收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3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5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8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价款支付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1.2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3合同中止与终止

11.3.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3.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6)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11.4不可抗力

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任何一方对由于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旺旺中路305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20号
法定代表人: 廖勇 法定代表人: 乔辉
委托代理人: 刘宇贵 委托代理人: 乔辉
电话: 0731-88175003 电话: 0311-80998780
传真: 0731-88175003 传真:

附件列表
  1. 运维考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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