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1-12
怀化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公安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公安局警务通业务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通信合作协议 |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采购 |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244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
6、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中国移动:1552525.00元;中国联合:937783.00元;中国电信:493500.00元 |
合同金额大写:中国移动:壹佰伍拾伍万贰仟伍佰贰拾伍元整;中国联合:玖拾叁万柒仟柒佰捌拾叁元整;中国电信:肆拾玖万叁仟伍佰元整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 | / | / | 详见合同 | 1552525.00元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 | / | / | 详见合同 | 937783.00元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详见合同 | 详见合同 | / | / | / | 详见合同 | 493500.00元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01月01日 履行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方式:中标供应商自行将服务终端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所有服务终端开通指定服务。 | ||||||||
| ||||||||
四、付款方式 | ||||||||
中标供应商自协议签订生效后,在所有服务终端开通指定服务,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移交有关资料后,凭有效票据收取合同总价款的50%;12个月后,凭有效票据收取合同总价款的4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 √ )提请仲裁 ( √ )向人民法 院提起 诉 讼 注:具体详见每个单位签订的合同。 | ||||||||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 起生效。 |
|
八、合同份数 |
本项目中国移动公司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中国联合公司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各持壹份;中国电信公司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务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中国联合及中国电信订立时间为2024年01月01日,中国移动订立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 |
合同订立地点:怀化市公安局 |
|
九、合同主体 |
甲方:怀化市公安局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曹洪 | 委托代理人:黄均军、付武兵、周建华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