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医院4K腹腔镜(2台)购置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97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中心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4K腹腔镜(2台)购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97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中心医院4K腹腔镜(2台)购置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市中心医院4K腹腔镜(2台)购置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858,800.00元整
大写:贰佰捌拾伍万捌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1 | 4K腹腔镜 | 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4K腹腔镜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浙江华诺康等 | 2 | 台/套 | 28588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60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签订实施
4.付款
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部门或采购单位)根据甲方提供的验收单在十五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50%,计人民币金额1,429,400元;正常运行6个月后支付全部货款的40%,计人民币金额1,143,520元;正常运行36个月后再支付全部货款的10%,计人民币金额285,880元。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2月13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13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中心医院 | 乙 方:(公章)重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袁海斌 | 法定代表人:王嵩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李会霞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 120 号 |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林语路309号办公楼 4-5 层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