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宁乡市人民医院流沙河分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XCG-F202401180021
二、项目名称:宁乡市人民医院流沙河分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
湖南鹏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宁乡市沙田乡五里村七斗组 |
31701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湖南鹏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宁乡市人民医院流沙河分院物业管理服务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以招标文件为准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孟希(主任评委)、刘志勇、童皓、曾艳辉、文楚成(业主评委)。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
1 |
湖南鹏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3.83 |
|
2 |
宁乡县金盾物业有限公司 |
70.75 |
|
3 |
宁乡正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2.14 |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原因 |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据 |
|
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合格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地 址:宁乡大道 168 号
联系人:陈罡
电 话:0731-87899817
二、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宁乡市御泰商务广场十楼
联系人:姜冠
邮 编:410600
电 话:13975845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