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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其它公告 湖南株洲 发布日期:2024-03-19

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317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凌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317号
3、项目内容:株洲市人民医院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王卫红
6、联系电话:0731-2272202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95070.56
大写:壹佰叁拾玖万伍仟零柒拾元伍角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3月01日,完成日期:2025年03月0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株洲市人民医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共同验收
验收标准:书面签字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3-0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3月01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人民医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康华法定代表人:凌畅
委托代理人:楚水莲委托代理人:凌畅
 话:13347339956 话:13077053333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金座六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黄河路支行
  号:190320830902453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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