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标识设计制作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3-19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标识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202401311011000411084
采购人(全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嘉成标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标识设计制作服务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标识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253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标识设计制作服务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单价汇总总价:40305.975元,具体单价详见合同。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湖南嘉成标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标识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 | / | 1 | 批 | 详见合同 | 结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一年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2月7日。
履行期限:1年
地点: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方式:1、保持医院现有标识的统一性和质量标准;2、及时有效满足甲方需求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3、在发展规划部指导下,为医院各科室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4、固定专人负责甲方标识服务工作。其它详见附件,严格按合同执行。
四、付款方式:标识验收合格后,根据政府招标的中标价格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每3个月结算、付款一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及政府采购的要求开具合法票据。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2月7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2月7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乙 方:湖南嘉成标识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建平 法定代表人:陈玉莲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5-2312657 电 话:152745816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 地 址:怀化市经开区(湖南省怀化广告创意产业园B区11栋107、209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锦溪支行
帐 号:1914 1044 1910 0042 728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