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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安保外包劳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其它公告 湖南湘潭 发布日期:2024-03-29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安保外包劳务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3-29

公告日期:20243月29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026 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安保外包劳务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026 号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4)项目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281737.00元

                大写:叁佰贰拾捌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湖南中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安保外包劳务服务项目

 

/

 /

1

3281737.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合同。

3.工程、地点及方式

服务年限: 19个月(2024年2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1、安保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合同期内,安保所需设备的数量、质量、维护、维修、补充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投标报价为项目年费用。由中标人自负盈亏,按成交金额为准;

2、签订合同后,按月付款。中标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月的服务工作内容后,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认可考核合格后支付费用。如有扣款、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应扣款项,医院均可以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3、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31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311

 

 方:(公章)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公章)湖南中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纪湘艳

 话:********

 话:0731-58561558

 真:

 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潭分行

 

 号:80018508890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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