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N2024-35-4637
二、项目名称:制定《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制定《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
服务范围:制定《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内的无源光网络通信工程设计。
服务要求:编制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内的无源光网络通信工程设计。主要技术内容为明确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无源全光网络系统架构、设计内容、基础设施和及性能指标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钢、燕建国、应方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51-63799361。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包河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62871534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3799361
项目联系人:方 蕾
电 话:1525516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