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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04

项目编号GN2024-35-4637

项目名称:制定《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中标(成交)金额1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制定《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

服务范围:制定《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内的无源光网络通信工程设计。

服务要求:编制建筑无源全光网络设计标准,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内的无源光网络通信工程设计。主要技术内容为明确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无源全光网络系统架构、设计内容、基础设施和及性能指标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钢燕建国应方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金额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51-63799361。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址:包河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628715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3799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

电   话:1525516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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