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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7#楼体育馆中央空调工程(包1)合同基本信息

其它公告 湖南衡阳 发布日期:2024-07-22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7#楼体育馆中央空调工程(包1)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4年7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4]-020022-1
采购人(全称):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宏利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7#楼体育馆中央空调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4]-020022
3、项目内容: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7#楼体育馆中央空调工程
4、是否分包:是
5、项目负责人:何帅
6、联系电话:1346913991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148000
大写:叁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7月22日,完成日期:2024年08月31日。总日历天数:4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按合同约定
4、质量保证金:
金额:94440元
形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期限要求:2年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政策法规标准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7-22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7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段春华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何友军
 话:13469139917 话:18673411355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开户银行:衡阳农村商业银行雁峰支行
  号:84021920001213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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