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金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149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149房间(自贸试验区内) | 942,146.00元 | 98.87 |
采购包1(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装修工程):
工程类(福建金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装修工程 | 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装修工程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项 | 周陈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闽2352012201359256 | 942,146.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高敏 |
| 评审专家: | 王文亮 、 周魁灏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 ;100万-500万收费费率标准 0.7%;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户名: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账号:3505 0167 7207 0000 069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装修工程:0.942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华山路19号
联系方式:0599-5622681
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联系方式:0599-5827965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99-5827965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