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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宁乡市双江口镇X199朱双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工程双备案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1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宁乡市双江口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洪海燕

联系方式:15111125198

承包人:湖南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章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18992808XM

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来龙门街道新华联商业广场四期工程(E2商业街)E2-3#楼联系方式0731-23661668

宁乡市双江口镇X199朱双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A4301002023122902001001),由湖南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政发[2022]8号)》等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项目基本情况及承包内容

宁乡市双江口镇X199朱双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起点宁乡市双江口镇,桩号 K0+000,与 X072 平交,终点 K10+271.574,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主线全长 10.272 公里(支线长/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米,路面为/,宽/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级。现对该项目宁乡市双江口镇 X199 朱双公路相关路段,桩号 K0+000-K10+271.574(桩号范围)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肆万玖仟伍佰柒拾元整元(4649570元不含增值税总价暂定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9% ,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第100章总则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零壹佰玖拾壹元110191元),第200章路基工程为人民币(大写)柒万柒仟肆佰柒拾壹元(77471元),第300章路面工程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叁万壹仟零柒元(3931007元),第600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零玖佰零壹元(530901元)。最终结算价以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支付方式:本工程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一年内付至工程结算价的80%,工程完工两年内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留3%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付清。

3、承包方指定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户名:湖南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2010750000036471

开户银行: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船湾支行

4、承包方申请付款时应当先向发包方交付税率为9%的专用发票。

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符合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工程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3、工程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工程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120日历天,自监理人指示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履约保证

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0 %,即464957元。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已提供了由/银行出具的保函。

双方承诺

1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严格执行《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政发[2022]8号)》和发包方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工程确需变更,变更提出方须拟订两套以上变更方案,编制造价对比分析表,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政投办现场确认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变更增加的工程费用不得实施项目工程结算。

工程现场变更签证须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时进行现场计量、现场签证、现场录入,并做好和保存现场草签记录、影像等完整资料。

承包人项目经理:彭毅公民身份号码:430621198806133314。承包人项目总工:丁雪元,公民身份号码:430424196512021412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争议处理

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施工技术规范;

9)设计资料(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宁政发[2022]8号)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十二 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时生效。

十三 合同数量

本合同正本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正本一份,监督管理机构宁乡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湖南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列表
  1. X199施工合同(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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