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纵海祥源(2024)015号(招标文件编号:纵海祥源(2024)015号)
二、项目名称:三台县中医院资产评估及尽职调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1:四川省鑫评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8号(兴达国际大厦)1幢14层D号
中标(成交)金额:1.97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2:四川巨帆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高新区火炬北街33号领航中心1栋8楼1-4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3:四川众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15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1栋6楼1号
中标(成交)金额:4.8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包1:四川省鑫评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三台县中医院资产评估及尽职调查服务(包1) | 对四川省三台汉维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大成家居馆资产进行正式评估(绵阳梓盛鑫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预估价16708.92万元)。 | 1)根据采购人具体工作安排,自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原则上自评估工作开始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结果(含评估报告、形成结果报告的过程记录、工作底稿等),或根据采购人业务要求出具评估结果并完成备案。 2)在评估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密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此次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职责, 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确保服务工作的客观公正。 4)资料管理归档:供应商应做好服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服务资料需保存电子文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文档(含复印件),服务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进行归档,并移交采购人。如因资料遗失或发生泄密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足够的人员并承诺在成交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配置到位,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确需更换人员须商采购人同意。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1)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资产估价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包2:四川巨帆律师事务所 | 三台县中医院资产评估及尽职调查服务(包2) | 对四川省三台汉维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大成家居馆的资产状况进行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 1)供应商须严格依法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尽职调查报告,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供应商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存在弄虚作假、掩盖事实真相、不按要求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对此调查项目付款,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资料管理归档:供应商应做好服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服务资料需保存电子文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文档(含复印件),服务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进行归档,并移交采购人。如因资料遗失或发生泄密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足够的人员并承诺在成交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配置到位,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确需更换人员须商采购人同意。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1)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编制成果报告; 2)与专项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包3:四川众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三台县中医院资产评估及尽职调查服务(包3) | 对四川省三台汉维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大成家居馆的资产状况进行财务尽职调查。 | 1)供应商须严格依法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尽职调查报告,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供应商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存在弄虚作假、掩盖事实真相、不按要求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对此调查项目付款,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1)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工作,编制成果报告; 2)与专项工作相关的其他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易成容、李小英、刘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不足2000按2000计取(分包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包1:2000.元、包2:2000.00元、包3:2000.00元。收款单位:四川纵海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台支行账号;5105016575860000049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包一:成交金额19700.00元,包二:成交金额:30000.00元、包三:成交金额:486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台县中医院
地址: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学街31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 、18081255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纵海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台县北坝镇琴泉路32号(三台县体育馆正对面)
联系方式:王立、0816-5553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
电 话: 0816-555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