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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空调系统工程、跨网融合法庭及智能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福鼎 发布日期:2024-09-12

一、项目编号:达招字【ND2024】009号(招标文件编号:达招字【ND2024】009号)

二、项目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空调系统工程、跨网融合法庭及智能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邦发新村1座6层603室B间

中标(成交)金额:7.96046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空调系统工程、跨网融合法庭及智能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完成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空调系统工程、跨网融合法庭及智能化等工程监理服务、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监督项目施工方制定、实施建设方案;对建设过程中的需求变更,协助采购人进行总体把握和评估,以确保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协调项目承建方和采购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监理服务期为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郑动员 专家:刘高翔(组长)、谢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包干价2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账号:201000174448077,开户银行:福建福鼎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2、成交供应商为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66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3-7919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万辉嘉园3栋1梯1401室            

联系方式:丁女士、13313711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  133137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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