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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乡村振兴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发布日期:2024-09-13

烈山区乡村振兴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CG-H24207-SHDL-2

二、项目名称:烈山区乡村振兴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迎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高邮市送桥镇扬菱路

中标金额6981000.00

评审报价:6981000.00

评审总得分:94.00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锂离子电池

品牌:造昼

规格型号:YH-LD-80AH 12V

数量:3000套

单价:830.00元

(备注:其余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洪峰(组长)、李世艳、杨贵林、赵丽娟、赵雪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取;共计1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B区10楼0561-466136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御溪美景22栋

联系方式18405616322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069192。线上提出投诉网址:http://60.172.200.230:4454/HBTPbidder_hb/login2.aspx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烈山区沱河路科创大厦B区10楼

联系方式:0561-4661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御溪美景22栋

联系方式:18405616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芹

电话:18405616322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参数响应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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