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农畜产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农畜产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中区 发布日期:2024-11-05

一、项目编号:SCJTGC2024-26号(招标文件编号:SCJTGC2024-26号)

二、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农畜产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市宏达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万年西路5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乐山市宏达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农畜产品采购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农畜产品采购项目      1、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证明):生鲜肉类由产地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冻肉制品类,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蔬菜、水果应提供每批次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其他食材,配送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有企 业印章的配送清单。采购人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
2、每日向采购人所送食材种类、名称和数量由采购人于前一日下午19:00 前将订货单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订货单确定的品种、数量及要求送货,每日9:00前送达,临时补货由采购人及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送达。
3、所有产品配送必须符合产品加工运输的国家标准,并实行专车专人定点配送,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4、产品配送时,成交供应商应随车提供公司统一出具的送货单(一式三联,其中企业、送货人、收货单位各一联),必须盖成交供应商所在公司公章。送货单内容除应包括收货单位、配送日期、送货人、收货验收人等基本要素外,还应包括货物品名、配送数量、验收数量、价格、金额(此栏留空、由收货人填写)等必备要素。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按采购要求需求进行配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伯君(SC1110629)、张革文(SC1102993)、段雪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市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279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8583277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锦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319号白燕小区(方略集团)3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3219(办)/ 0833-2435212(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  18583277911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