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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法院江永县人民法院模块化机房改造及网络整改项目(包1)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长沙 发布日期:2024-11-20

江永县人民法院江永县人民法院模块化机房改造及网络整改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257号-1
采购人(全称):江永县人民法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永州市永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江永县人民法院模块化机房改造及网络整改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257号
3、项目内容:江永县人民法院模块化机房改造及网络整改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周鹏
6、联系电话:0746572215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608880.06
大写:壹佰陆拾万捌仟捌佰捌拾元零角陆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15日,完成日期:2025年02月13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江永县人民法院
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应在三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验收异议,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告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书面形式告知相关采购管理部门。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1-1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鹏委托代理人:周欣
 话:13874629630 话:13974695258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44-46号门面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永州市分行
  号:4300151007105250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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