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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30825003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富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消防服务(外包消防培训机构)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3082500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价格小写:388000 价格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元整 固定总价合同,上述价格未含税价格,且包含了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3-09-01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上门培训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光大银行湘府路支行(湖南富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791101880000114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义务:(1)乙方应制定培训计划供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2)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负责安全保障义务,如因乙方培训过程操作失误发生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切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提供的服务 不符合本合同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 %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1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园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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