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校区10#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包1)合同公告 |
|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697号-1 |
| 采购人(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
| 供应商(全称):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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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校区10#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697号 |
| 3、项目内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校区10#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4、是否分包:否 |
| 5、项目负责人:吴碧波 |
| 6、联系电话:84637215 |
| 二、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38942730.44 |
| 大写:叁仟捌佰玖拾肆万贰仟柒佰叁拾元肆角肆分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定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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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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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 |
| 分期付款: 1、设计费支付:①签订合同后支付设计费的30%;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后支付设计费的50%;③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5%;④完成财政结算评审后支付设计费余款。2、施工费支付:①按政府文件规定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阶段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②承包人提交与预付款额相等的保函后,支付工程费(不含安措费)的30%预付款;③土方和基础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费总额的15%,扣回50%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④主体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费总额的30%。扣回50%的预付款和剩余的50%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⑤装饰工程和室外附属工程完成,支付工程费总额的25%,扣回50%的预付款;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费总额的10%,累计支付至工程费总额的80%。3、结算后支付: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备案并向发包人移交所有资料后,工程款累计付至财政评审核定金额(扣除设计费)的97%,余款3%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返还质量保证金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5年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 |
| 成本补偿: |
| 绩效激励: |
| 三、合同履行 |
|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12日,完成日期:2025年08月19日。总日历天数:250天。 |
| 2、地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校区 |
| 3、方式: |
| 四、合同验收 |
| 验收主体: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 验收方式: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
|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本合同协议书 |
| (3)中标通知书 |
| (4)投标文件 |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六、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2024-12-12生效。 |
| 七、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12份,采购人执6份,供应商执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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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12日 |
|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东湖校区 |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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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史明清 | 法定代表人:胡锷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84637001 | 电 话:0731-86673398 | | 传 真: | 传 真: |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 长沙 开福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彭家巷468号 |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先锋支行 | | | 帐 号:81116010113006825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