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舟山市分公司岱山县无人机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变更)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舟山市分公司岱山县无人机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变更)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委托【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舟山市分公司岱山县无人机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如下:

一、项目编号CITCC-ZJ25ZT0502012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舟山市分公司岱山县无人机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54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429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4】名参选人参与应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舟山云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2MACYRUYEXH)

应答总报价(不含税价):人民币3307420元

税率:设备及无人机飞控管理平台部分为13%;配套技术服务为6%

交付期:无人机机巢及配套设施、无人机飞控管理平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货到指定地址、完成部署并系统上线。

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提供配套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项目负责人姓名:詹璐翔

资格能力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中选候选人:浙江舜星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2MA2HKJLL2F)

应答总报价(不含税价):人民币3117400元

税率:设备及无人机飞控管理平台部分为13%;配套技术服务为6%

交付期:无人机机巢及配套设施、无人机飞控管理平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货到指定地址、完成部署并系统上线。

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提供配套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评审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项目负责人姓名:雷浩,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证书编号:2062066;中级网络工程师,证书编号:13124330331;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编号:16243330207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七、否决应答情况

舟山慈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采购文件初步评审业绩”要求,否决应答。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5-5-62025-5-9。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许智慧(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18100173538

        丁怡然(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15924016470

异议渠道:方式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zbtousu.zgtj@chinaccs.cnxuzhh.zgtj@chinaccs.cn实名提出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电话:18100173538

联系人:许智慧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许智慧

2025年56

相关公告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