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公告日期: 2025-05-19
根据原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约定“因政策因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造成成本上涨,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的约定,为保障物业公司员工工资、各项社会保险等得以落实,双方一致同意从2024年9月1日起增加物业管理费255687.6元/年(折合21307.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