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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星沙医院长沙市星沙医院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 发布日期:2025-07-08
长沙市星沙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50603000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星沙医院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53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星沙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星沙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 2666032.5
 合计金额小写: 2666032.5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陆拾陆万陆仟零叁拾贰元伍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长沙市星沙医院分为二个院区,(开元路院区——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53号、板仓路院区——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99号、403号)

(1)采购人院区所有室外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含大门前(三包范围)、围墙周围、院内绿篱内、下水沟等;院区内的树木、花草施肥和除草、修剪、整理等园林绿化养护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2)采购人院区医疗楼、公卫楼、保安室、附属楼、宿舍楼等所有卫生保洁;地面、走道、天花板、墙壁、门、窗玻璃、纱窗、空调(滤网及出风口、表面)、电风扇、灯管、电梯、宣传橱窗、垃圾桶(篓)、洗手池、厕所、地下室、设备机房等场所卫生保洁;居民楼公共区域保洁。

(3)采购人院区秩序维护、安防管理、巡梭、送检取药送药、水电日常维护、公共雨污水管道及下水管道、化粪池等疏通、医疗废物及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消防设备日常巡视养护、电梯的日常运行管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太平间的管理等。

2.金额明细:

板仓路院区物业服务金额:3371648.00元;服务期: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开元路院区物业服务金额:1960417.00元;服务期:2026年3月18日至2027年6月30日。

具体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树立“采购人和服务受益人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医院创造一个安全、宁静、舒适、整洁、优雅的环境;

2)掌握采购人医院的整体人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群体特点;

⑶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及服务受益人的服务要求;

4)主动、积极地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提高服务质量;

5)中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熟练掌握生活垃圾分类、院感相关流程、制度,遵守医院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

6)树立健康服务和人文关怀理念,中标人需为项目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购买相应的保险;

7)无特殊说明或科室认可,所有服务均为24小时/天,365天/年的连续服务;

8)中标人入场前必须积极主动与上一个物业服务公司对接,做好工作交接,保证采购人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9)中标人开始入场时需进行一次全面的保洁和维护服务现场整理和整洁处理等服务。

2.人员配置要求

开元路院区人数要求:不少于32人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职责及基本要求

秩序部

保安员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严格遵守纪律,持保安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配备6人以上并持有四级(含)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24小时值班制。

环境部

保洁员

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工作踏实,责任心强,需持健康证。

工程维修工

维修工

持电工证,其中一人持高压电工证。管理二次供水的人员,能独立完成水电安装或维修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严格遵守纪律;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水准,执行力、沟通协调能力强,需持健康证。

板仓路院区人数要求:不少于35人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职责及基本要求

秩序部

保安员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严格遵守纪律,持保安证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配备6人以上并持有四级(含)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24小时值班制。

环境部

保洁员

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工作踏实,责任心强,需持健康证。

工程维修工

维修工

持电工证,其中一人持高压电工证。管理二次供水,能独立完成水电安装或维修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严格遵守纪律;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水准,执行力、沟通协调能力强,需持健康证。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职责及基本要求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处于开通状态,必要时能按要求迅速赶到物业所在地。主持本项目两个院区物业管理的全面工作。

合计

不少于67人(保安配比人数不少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3%或按每20张病床配备1名的要求,其中50岁以下的须占比20%)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2169.4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10154800001796)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7-01 —— 2026-06-30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张蒂固 法定代表人: 靳勤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张红日

附件列表
  1. 报价文件.pdf
  2.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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